| 备注:1、以上为锻造圆钢、交货状态为两头齐价格。 |
| 2、锻制方钢在与其边长对应直径圆钢价格基础上加价4%。 |
| 3、矩形、扁钢(宽厚比≤2.5)在与其宽度对应直径圆钢价格基础上加价6%。 |
| 4、锻件价格一单一议。 |
| 5、经锻钢酸洗的初轧方坯(Q/TX3080-2004)在与其边长对应直径圆钢价格基础上减价300元/吨。 |
| 6、不锈钢固溶处理加价900元/吨。 |
| 7、探伤执行GB/T6402-91,Ⅰ级加价25%,Ⅱ级加价15%,Ⅲ级加价9%。 |
| 8、订单要求长度单一定尺:≤2m加价11%,2-8m(不含2m、8m)加价6%,8m以上(含8m)加价11%,10m以上(含10m)加价16%。 |
| 9、订单要求长度范围定尺:“6m以上(含6m)”加价1%,“8m以上(含8m)”加价6%,“10m以上(含10m)”加价11%。 |